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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通讯员单明婳9月5日报道:女子柯慧琴在老家登记结婚并生育两名子女后来到上海务工,结识年轻男子小黄,在未离婚的情况下与小黄以夫妻名义同居并生下一子。由于其在婚姻续存期间再次与他人发生事实婚姻,日前,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重婚罪对柯慧琴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012年,21岁的柯慧琴与老林相识,并于当年年底在老家民政厅登记结婚成为合法夫妻,婚后二人共同养育两名子女,直至2017年10月,柯慧琴随同老林一起到上海务工。
来到上海不久,柯慧琴偶遇了男子小黄。小黄,2001年生,比柯慧琴小了10岁,但性格沉稳,柯慧琴与他一见如故,不久便无话不谈。小黄不知其已婚,两人经常相约外出吃饭逛街。
2018年5月,柯慧琴与小黄在外并肩行走时,偶然与老林迎面撞上。老林见妻子与其他男性举止亲密,当即雷霆大怒,回家后和柯慧琴大闹一场,并强行将柯慧琴带回老家。
柯慧琴返回老家后不耐烦整日做饭带孩子,又对丈夫的行为感到愤怒,倍加思念小黄。一怒之下,她竟离家出走,返回上海。她法律意识薄弱,自认为与丈夫分居就代表离婚了,回到上海后径直找到小黄与其同居。小黄不明真相,加上他尚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且同样法律意识薄弱,便与柯慧琴同居,而未提及领证结婚事宜,因此也不知柯慧琴尚未离婚的真相。
柯慧琴与小黄在一出租屋居住下来,小区邻里关系和睦,见新搬来一户人家,便时常有人前来串门。柯、黄二人对外以夫妻相称,邻居们见他俩举止亲密,同进同出,交谈中对对方父母、工作情况都十分了解,只当这是一对合法夫妻。
2019年6月,柯慧琴与小黄产下一子。幼子出生后,柯慧琴二人由于工作忙碌无暇照顾孩子,遂决定由柯慧琴将孩子带回老家与其父母共同照看。直至一年后孩子需要上户口,柯慧琴才想到要与老林办理离婚证,而老林听说妻子这些年在外的经历后,毅然决定报警。
经审查,柯慧琴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依法应予惩处。然柯慧琴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其子年龄幼小,不适合长期离开亲生母亲。因此,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后,建议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予以缓刑。法院已全部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柯慧琴户籍所在地法院也已判决准予其与前夫离婚。
(文中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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