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衡价格是指一种商品需求量与供给量相等时的价格。当实现了市场供求均衡时,该商品的需求价格与供给价格相等称为均衡价格,该商品的成交量(需求量与供给量)相等称为均衡数量。市场上需求量和供给量相等的状态,被称为市场出清的状态。
均衡价格和均衡数量如何变动:
供求同时增加时,而供给增加幅度大于需求增加幅度时,新的均衡价格会下降均衡数量会增加;若供给增加幅度小于需求增加幅度时新的均衡价格会增加均衡数量会增加。
当供求同时减少时,而供给减少的幅度大于需求减少的幅度时,新的均衡价格会上升,均衡数量会减少。当供给减少幅度小于需求减少的幅度时,新的均衡价格会下降,均衡数量会减少当供给增加,需求减少时,若供给增加的幅度大于需求减少幅度。新的均衡价格下降,均衡数量增加。
若供给增加的幅度小于需求减少的幅度,新的均衡价格下降,均衡数量减少。当供给减少,需求增加时,若供给减少的幅度大于需求减少的幅度,新的均衡价格上升,均衡数量下降。若供给减少的幅度小于需求减少的幅度,新的均衡价格上升,均衡数量上升。
均衡价格和均衡数量的形成:
均衡是在分析均衡价格与数量的决定与变动的状况。供需均衡时会达到供需相等,市场出清,也就是在其他条件不变下,会维持不变的状况。一物的供给量等于需求量的价格,就是其均衡价格,对应的数量就是均衡数量。
均衡价格模型的运用:
①最高限价分析。所谓最高限价,就是由政府为某种产品规定一个具体的价格,市场交易只能在这一价格之下进行。目标是保护消费者利益或降低某些生产者的生产成本。
在我国,最高限价属于政府对市场价格的干预措施。当某种或某些产品价格上涨幅度过大,有可能影响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或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时,政府可以采取这种方式进行干预。
运用均衡价格模型可以比较具体地对最高限价的效应进行分析,如图1-6所示。
在图1-6中,P0为均衡价格,PC为最高限价,QS为最高限价下的市场供给量,Qd为最高限价下的市场需求量,Q0为均衡产量。从图中可以看到,由于最高限价低于均衡价格,因此,会刺激消费,限制生产,导致供给减少和需求增加,结果就是市场供给短缺,并且短缺量=Qd-QS。
一般情况下,当实施最高限价,出现短缺现象时,就会出现严重的排队现象。当政府监管不力时,就会出现黑市交易和黑市高价,就是买卖双方违反政府的最高限价进行交易,显然这种交易价格一定会高于最高限价,有时还会高于均衡价格。如果管理不当,还会出现所谓的“走后门”现象,就是有人利用特殊的权力和便利不需要排队就可以买到实施隈价的产品,或可以买到多于定量供应标准的产品。由于供应紧张,生产者或卖方会在交易中处手优势地位,因此,可能出现以次充好、缺斤短两等变相涨价的现象。如果实施最高限价的是粮食等重要消费品,政府为了满足人们的基本需要,往往会实施按照某种标准如家庭人口或职业进行定量供应或凭证供应,这就是配给制。
因此,要保证最高限价的顺利实施,必须有强有力的行政措施或分配措施,否则就会流于形式。但是,由于最高限价严重地影响了市场机制或价格机制的正常运行,只宜短期或在局部地区实行,不应长期化。
②保护价格分析。所谓保护价格,也叫支持价格或最低限价,就是由政府规定一个具体的价格,市场交易只能在这一价格之上进行,其目的是保护生产者利益或支持某一产业的发展。在我国,保护价格属于政府对市场价价格的干预措施。当某种或某些产品价格下降幅度过大,生产者收入过少,有可能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时,政府可以采取这种方式进行干预。我国和世界上一些国家或地区采用保护价格政策支持农业生产和稳定农民收入水平。
运用均衡价格模型可以比较具体地对保护价格的效应进行分析,如图1-7所示。
在图1-7中,P0为均衡价格,Pf为保护价格,QS为保护价格下的市场供给量,Qd为保护价格下的市场需求量,Q0为均衡产量。从图中可以看到,由于保护价格高于均衡价格,因此,会刺激生产,限制消费,导致市场供给过剩,并且过剩量=QS-Qd。
一般来说,当实施保护价格政策,出现过剩现象时,如果没有政府的收购,就会出现变相降价或黑市交易等问题,并可能导致市场价格的下降。因此,要保证保护价格的顺利实施,除了要有强有力的行政措施,还必须建立政府的收购和储备系统,当市场出现供给过剩时,政府要及时入市收购过剩产品并予以储备,否则保护价格必然会流于形式。这就需要政府建立一个专门的基金和专门的机构,因此,政府的财政支出必然增加。这就意味着,保护价格只宜在粮食等少数农产品上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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