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64期)
2022年9月8日,接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下发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NCP22210702202233014)和《检验报告》(2022255661200002144)。锦州市古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锦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2022年6月17日在古塔区永之生生鲜蔬菜店抽样检验并出具的《检验报告》(2022255661200002144): 古塔区永之生生鲜蔬菜店经营的韭菜,生产日期:2022年6月17日,经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
2022年9月8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2022255661200002144)、《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NCP2221070220223301)、《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该蔬菜店,同时开展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执法人员告知其应当主动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问题食品,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8日
标签:
Copyright @ 2001-2013 www.caixun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彩迅新闻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2018864号-1
网站所登新闻、资讯等内容, 均为相关单位具有著作权,转载请注明出处
未经彩迅新闻网书面授权,请勿建立镜像 联系我们: 291 32 3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