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短讯!食品安全你问我答,《上海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解读等你查收

时间:2022-09-19 20:30:20

为更好地指导生产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帮助消费者了解政府部门职责,树立水产品消费安全意识,青浦区食药安办协同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开设食品安全你问我答节目,今天我们就跟随专业监管部门的两位老师一起来解读《上海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该政府规章已于2022年5月1日正式施行)

小青果带你划重点~


(资料图)

信息追溯制度

本市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制度,实施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共享、动态监管。消费者、水产品生产经营者等可以通过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查询水产品追溯信息。水产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根据品种目录及时、如实上传追溯信息。鼓励水产品生产经营者对于目录以外的品种上传相关信息。

水产品生产者的责任

按照《办法》的规定,除了信息追溯制度外,水产品生产者还应该做好以下工作:1.水产品生产者采购水产苗种、饲料等水产投入品,应当查验相关许可证明文件,如实记录所购买投入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购买日期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水产投入品购买和使用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2.水产品生产者应当完善养殖设施,定期监测养殖用水水质,确保养殖用水达标排放。3.在生产、出售水产苗种都应该取得相应资质。

水产品经营者的责任

水产品经营者除了做好信息追溯外,还要做好以下几点:

应当依法建立完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和凭证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

从事进口水产品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并经海关检验检疫合格;

经营生食水产品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要对水产品进行暂养,应当遵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符合水产投入品使用安全要求。

相关法律责任

进口水产品经营者未按照重大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要求留存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消杀证明、追溯证明等相关材料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标签: 管理办法 质量安全监督 食品安全

来源:绿色青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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