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园区(产业平台):
为加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建设,提升园区知识产权服务水平,促进宝山科创中心主阵地建设,为宝山北转型注入新活力、激发新动能,根据《宝山区加快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宝府规【2021】1号),宝山区知识产权局拟在全区开展园区知识产权集中托管项目的申报与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料图)
一、申报条件
1、在宝山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产业园区管委会或管理公司(产业平台参照园区适用本方案)。
2、产业基础扎实。园区主导产业符合宝山区重点产业先导产业发展方向,拥有有效专利的中小微企业不少于50家,提供知识产权托管服务不少于10家。
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健全。园区建立领导牵头的知识产权组织协调工作机制,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知识产权工作者,初、中、高级知识产权师,专利代理师),能够有效开展专利商标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知识产权经费投入。
4、知识产权服务成效明显。园区具有独立或协作开展知识产权服务的经验,协助园区企业实际开展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许可转让等运营工作或者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维护园区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园区企业近三年内无行政和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二、工作目标
宝山区园区知识产权集中托管项目以满足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需求为根本出发点,推动园区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发挥园区资源整合优势与服务机构专业服务特长,建立健全园区中小企业集中托管制度体系,完善托管工作机制,规范托管工作流程,提高园区知识产权服务和管理能力,显著提升入托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能力和水平,为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提供有力保障。
三、申报、评审程序
1、自主申报。申报单位填写《宝山区园区知识产权集中托管项目申报书》,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于2022年10月15日前以电子文件和书面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宝山区知识产权局,逾期不予受理。严禁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或项目承担资格。
2、材料提交:申报主体需提交书面材料和电子文件。
①书面材料提交: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至宝山区漠河路600号A座2508甲。(注:所有书面材料需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案,于左侧装订成册。)
②电子文件提交:邮件发送至邮箱baoshanzcj@126.com。
如果申报单位与服务机构联合申报的,需同步提交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一份(敲章复印件)以及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知识产权相关资质证书等书面材料。
相关申请表通过网址:https://ywtb.shbsq.gov.cn/bszwdt/bszwdt/auditpolicy/pages/notice.html进行下载。
3、项目评定。材料受理后,宝山区知识产权局将组织专家评审,经局领导核准、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实施协议,明确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绩效目标和资金安排,并给予项目经费支持。
四、项目数量
2022年评定园区知识产权集中托管项目3~5项。
五、经费保障
宝山区知识产权局对经评定合格的园区知识产权集中托管项目承接单位,给予每项资金资助。本项目财政经费不得用于人员工资等经常性支出以及专利申请维持费、差旅费、硬件购置费等支出。
六、项目管理要求
(一)提升项目质量
申报单位可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共同申报本项目,项目服务团队人员不低于3名,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尽职参与,提高专利导航、知识产权代理、金融服务、许可转让、维权服务、政策辅导、业务培训、人才培养、事务咨询等相关业务服务质量,提升知识产权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日常管理
承担单位要加强项目痕迹管理,建立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档案,落实台账制度,留存人员培训、季度随访等项目工作记录,挖掘优秀事例,形成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总结材料。
(三)开展项目验收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一年,从项目认定文件发文之日起计算。项目期满,宝山区知识产权局将组织进行项目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给予三个月的整改期,整改后验收仍不合格的,收回已拨付的项目资金,并取消三年内申报宝山区知识产权局项目的资格。
七、注意事项
上述提交的申报材料,一经提交,即视为所有权已转移至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概不退还。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56677880-80110
上海市宝山区知识产权局
2022年9月22日
(来源:上海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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