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朱涛)近日,信用中国(湖南)显示,江南医院因“构成四级医疗事故”被通报处罚,罚款1.9万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医院违法行为类型为违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江南医院在2020年12月10日为患者林坤强行“胆囊切除术”时更改手术方式为“腹腔镜下胆囊切实+胆总管切开取石+T管引流术”,未按规定告知患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构成四级医疗事故,医方负轻微责任;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未按照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的规定,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江南医院作出行政处罚: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
标签: 江南医院
Copyright @ 2001-2013 www.caixun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彩迅新闻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2018864号-1
网站所登新闻、资讯等内容, 均为相关单位具有著作权,转载请注明出处
未经彩迅新闻网书面授权,请勿建立镜像 联系我们: 291 32 3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