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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将至,置办年货是不少人春节前的“头等大事”;目前,线上线下各类年货展促销活动已然火热展开,各地年货消费迅速升温。年货消费不仅是春节前的集中采购,也是重要的节庆文化习俗活动,年货质量因此受到更广泛的关注和重视。
因诸如节庆装饰、食品等年货产品季节性较强,一些商家趁机生产、销售问题产品,部分网店商家在消费者下单后拒不发货,给消费者造成了不小的影响。
《澎湃质量观》栏目已陆续收到消费者投诉举报,发现一些网店商家在消费者下单后拒不发货,亦有部分商家所售年货宣传严重不符,不仅影响市民提前囤积年货,也让消费者对春节的期待值打了折扣。此前中国法院网曾在司法案例分析时表示,消费者在购买了商品后,商家未按约发货,其行为已构成违约;且商家在承诺发货时间的基础上于消费者付款后一直未发货,其行为已经构成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应当向消费者退还货款并赔偿购买金额的三倍。
即日起,《澎湃质量观》将持续关注春节年货消费中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曝光趁春节年货购物高峰之机拒不履约行为,揭露隐瞒货物真实情况,以及销售各种山寨食品、假冒伪劣商品,侵害群众权益的不法行径。保卫年货,守护新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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