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上海医保局发布了4则行政处罚案,上海市嘉定区南翔医院、上海市静安区北站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青浦分院、解放军海军第九○五医院被通报处罚。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医院
该机构存在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诊疗项目、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使用有特殊限制的医用耗材、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提供与实际开展医疗活动不相符的结算票据,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根据相关规定,对其罚款88275元人民币。
(资料图)
上海市静安区北站医院
该机构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诊疗项目;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使用有特殊限制的诊疗项目、自定标准收取费用、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提供与实际开展医疗活动不相符的结算票据,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根据相关规定,对其罚款34309.5元人民币。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青浦分院
该机构存在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使用有特殊限制的医用耗材、自定标准收取费用、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提供与实际开展医疗活动不相符的结算票据,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根据相关规定,对其罚款97192元人民币。
解放军海军第九○五医院
该机构存在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提供与实际开展医疗活动不相符的结算票据,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使用有特殊限制的药品、医用耗材,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根据相关规定,对其罚款87662元人民币。
此前的2月13日,上海医保局还发布了11则行政处罚案,多家三甲医院受到处罚。
上海市东方医院
该机构存在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提供与实际开展医疗活动不相符的结算票据以及其他记录材料,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行为;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使用有特殊限制的药品,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行为;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对其罚款274020.88元人民币。
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
该机构存在通过向参保人员自定标准收取费用,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行为;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提供与实际开展医疗活动不相符的结算票据,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行为;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使用有特殊限制的药品,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行为;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对其罚款17988.87元人民币。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该机构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诊疗项目;通过向参保人员自定标准收取费用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提供与实际开展诊疗活动不相符的结算票据、费用清单等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使用有特殊限制的药品、医用耗材,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行为。对其罚款271537元人民币。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该机构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诊疗项目;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使用有特殊限制的药品,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行为。对其罚款522119元整。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医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该机构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诊疗项目;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提供与实际开展诊疗活动不相符的结算票据、费用清单等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使用有特殊限制的药品、医用耗材,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行为。对其罚款273712元人民币。
上海新闻广播综合自:上海医保官网
编辑:严萍
责任编辑:程晨
新闻工匠,打造最有品质的内容长按,识别图中二维码关注“上海新闻广播”
标签: 过度检查
Copyright @ 2001-2013 www.caixun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彩迅新闻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2018864号-1
网站所登新闻、资讯等内容, 均为相关单位具有著作权,转载请注明出处
未经彩迅新闻网书面授权,请勿建立镜像 联系我们: 291 32 3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