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资讯!2023新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3-02-17 23:57:32


(相关资料图)

(一)积分申请

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于子女入学当年2月1日至4月30日申报积分并办结,积分达10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本区合法稳定住所,在本区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并办结,其随迁子女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二)材料申请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居住证持有人,其随迁子女在居住证(地)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成都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与本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本区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3.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本区连续居住满半年(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居住登记回执》等);

4.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标签: 基本养老保险 义务教育 统筹安排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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