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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这是唐朝大诗人刘禹锡在安徽和州任通判时写下的千古名文《陋室铭》。可是,刘禹锡在当时是怎样写出这篇佳作的呢?
资料显示,唐贞元年间,刘禹锡任监察御史时,曾参加了王叔文的“永贞革新”,反对宦官和藩镇割据势力。革新失败后,刘禹锡、柳宗元等八人同时被贬边远地区(这就是有名的“二王八司马事件”),从此便长期(约2l年)在政治上受到压抑,过着像屈原一样的“逐臣”生活,极为凄苦。
种种不幸的遭遇,形成了他孤高自傲的性格,同时也给他以长期接近人民的机会。这对他的思想和创作都有着积极的影响,因而在他的创作中有不少揭露、讽刺权贵和称颂高风亮节的诗文。
据民间传说,刘禹锡的《陋室铭》是被“气”出来的。唐穆宗长庆四年(824)8月,刘禹锡被贬安徽和州通判。按规定,刘禹锡应住衙门内的三间三厅之房。但是,和州的策知府是个小人,当时看刘禹锡被贬来当通判,便横加刁难。先是安排他住在城南门,面江而居。刘禹锡不但没有埋怨,反而还撰写了一副对联贴于房门:“面对大江观白帆,身在和州息尘嚣。”
这个举动可气坏了策知府,于是他将刘禹锡的住所由城南门调到城北,并把房屋从三间缩小到一间半。新宅临河,杨柳依依,刘禹锡触景生情,又写了一副对联:“杨柳青青江水边,人在历阳心在京。”
知府见他仍然悠然自得,又把他的住房调到城中,而且只给他一间仅能容下一床一桌一椅的房子。半年时间,刘禹锡连搬三次家,住房一次比一次小,最后仅是斗室,想想这知府实在欺人太甚,于是便愤然提笔写下了《陋室铭》。后来,知府拿他没有办法,也只好罢了。
据刘禹锡年表记载,唐穆宗长庆四年(824)8月刘禹锡任和州通判,826年冬天离开和州。刘禹锡在和州只待了两年时间。《陋室铭》流传千古,和县的陋室亦因之而名闻天下。
陋室出名后,反而被扩建了。它位于和县城的半边街。著名的书法家柳公权书并勒石成碑。明代正德十年(1515)知州黄公标补书《陋室铭》碑文,并建有“梯松楼”、“半月池”、“万花谷”、“舞鹤轩”、“瞻辰亭”、“虚山亭”、“狎欧亭”、“临流亭”、“迎熏亭”、“筠岩亭”、“江山一览亭”等,后俱遭兵燹。清乾隆年间,和州知州宋思仁重建陋室九间,民国6年(1917),岭南金保福补书《陋室铭》碑一方。室前有石铺小院和台阶,室后有小山,颇为雅洁,形似卧龙,苔藓斑驳,绿草如茵,林木扶疏。山下“龙池”,碧波如染,游鱼浮沉清晰可见。 而今,和县的陋室,经过一千多年的历史冲刷,也无原来“陋”字可言。后经多代多次修葺。陋室正厅塑刘禹锡全自站像,上悬“政擢贤良”横匾,主室走廊门旁有楹联:“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两旁木柱上有“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楹联。
在原陋室的“仙山”、“龙池”一带,建成一座“陋室公园”。面积50多亩,山上建有江山一览亭、望江亭、仙人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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