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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通讯员张彪、记者包永婷12月20日报道:“法官,我要离婚!我不负担小孩儿的抚养费。”钱先生愤怒地说。夫妻双方有矛盾闹离婚好理解,为何会主动提出不支付抚养费?近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钱先生与马女士结婚至今已有五年有余。当初,两人经人介绍认识,不久便办了结婚手续。婚后第二年,马女士生下一女婴。婚后双方因琐事矛盾频发,日积月累无法调和,夫妻感情也日渐淡薄。
对于为何主动提出不承担孩子的抚养费,钱先生表示,孩子不是自己的,自己无法生育,所以同意婚后她可以与别人生孩子。
庭审中,马女士认可了钱先生的说法,也同意离婚,孩子由自己抚养,但坚决要求钱先生承担孩子的抚养费。马女士表示:“我们婚前协商好的,婚后我可以与他人生孩子,他也同意共同负担孩子的一切费用。他现在要离婚,必须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为了支持自己的说法,马女士还向法庭提供了两人的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证据。法官问及孩子的生父,马女士始终不愿透露。
慎重起见,法官让钱先生与孩子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显示,钱先生并非孩子的生父。至此,这桩离婚纠纷的事实已经查清。
法官认为,本案中,钱先生与马女士就女方婚内与他人生子的约定,违反公序良俗,无法受到法律保护。钱先生不是孩子的生父,若两人离婚不需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
法理看似很简单,但孩子却是无辜的,只因两人的奇葩约定来到这个世界,不应成为两人离婚的牺牲品。法官向双方指出,虽然两人的约定无效,但钱先生应当考虑到孩子的实际情况,适当予以经济补助。
最终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钱先生与马女士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孩子随马女士生活,钱先生不承担抚养费,钱先生一次性补偿马女士20,000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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