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山东省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加大涉疫物资监管执法力度,综合运用政策宣传、提醒告诫、巡查检查等手段,不断强化市场价格、质量监管。自12月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922人次,检查单位1779家,发放提醒告诫函 2450份,并对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导从业者自律、依法合规经营,现将有关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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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尚城药店涉嫌哄抬价格案
2022年12月16日,莒南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莒南尚城药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尚城药店在12月15日销售的小儿柴桂退热颗粒,将售价从29.8元/盒提高至40.6元/盒。该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商品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
莒南县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案件正在依法处理中。
兰山区北园路宝芝药店涉嫌哄抬价格案
2022年12月19日,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兰山区北园路宝芝药店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店售卖的连花清瘟胶囊,进价11.8元/盒(0.35g*12粒*2板),售价从19.5元/盒提高到29.5元/盒。该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商品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
兰山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案件正在依法调查处理中。
费县名都烟酒店涉嫌未经许可经营抗原检测试剂盒案
2022年12月17日,根据群众举报,临沂市费县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人员对位于费县探沂镇驻地的费县名都烟酒店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店内存有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200 盒(10人次/盒),该店无法提供经营上述试剂所需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执法人员对上述第三类医疗器械,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予以扣押,案件正在依法调查处理中。
临沂市市场监管局提醒,若发现相关违法线索,请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举报,也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来源:临沂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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