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观察:加码赋能总部经济!上海推出“许可便利名录”动态管理

时间:2023-01-30 11:27:14

东方网记者程琦1月30日报道:今天,上海肯德基龙吟路店、星巴克湖滨路三店、盒马周园路营业部按照便利化举措,领取了《食品经营许可证》。

许可便利化管理,意味着上海连锁食品经营企业总部通过评审,进入“许可便利名录”,其门店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时,可以提供简化申请材料、免予现场核查、缩短审批时限等。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表示,这一便利化举措降低企业许可办理成本,释放总部效应;用“准营”上的“加速度”,提高企业获得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释放“总部效应”

新门店凭“快速通行证”, 最快当天即可开张营业

连锁食品企业的快速发展,成为食品企业最具活力的经营模式之一。 目前,全市有178家连锁餐饮企业,连锁超市便利店企业超过20家,其中全国门店超过100家的餐饮企业总部有45家。

记者获悉,以前,食品经营许可从受理到审批规定时限为20个工作日,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压缩审批时限,但由于现场核查等环节需要赴实地核查,审批时限进一步压缩的空间不大。如果加上门店装修、许可申请材料准备、现场核查整改等因素,申请许可花费的时间会延长。

现在,注册在本市的连锁食品经营企业总部,可以先向所在地的区市场监管局或通过“一网通办”提出申请。后续由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申请,组成审查组对连锁食品经营企业总部是否具有统一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进行书面和现场审查。一旦总部通过评审,后续在开设门店时只要作出相应承诺,就能享受到简化申请材料,免于现场核查,缩短许可审批时限。当然,这项便利化审批举措不仅适用于许可证新办,对符合条件的变更、延续等许可事项将同样适用。

肯德基,作为首批纳入“许可便利名录”管理的企业之一,其总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计划,年底前我们还会新开20家门店。按照一家门店一天六千左右营业额算,如果每家店都能提前一周开业,大概是100多万营业额。”

数字化手段为优化营商环境赋能

通过评审企业可享便利化审批“绿色通道”

星巴克的负责人登陆“一网通办”办理门店《食品经营许可证》,输入一串简单编码核对身份信息后,轻点鼠标,系统界面已跳转至“待受理”状态。无需再填写其他内容,门店的申请信息和材料已被审批系统“自动识别”并接收。不用去现场,约1小时后,他将收到此次审批的结果,取得的许可证电子证书也同步推送到负责人手机里安装的“电子营业执照”APP中。科技手段的应用,受理、审查、批准等全程不见审批。

在食品经营许可领域,由省、市级监管部门统一组织评审的做法,上海并非首创。但是市市场监管局依托“一网通办”平台,技术赋能服务,提升总部评审、许可审批、证件核发等在线服务的智能化水平。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 黄丽瑢介绍说,对于通过评审的企业总部,审批系统会将企业基本情况、门店经营模式、标准布局流程等信息进行储存并在后续办理门店许可证时予以复用,实现审批环节的缩减,最大程度减少人工干预。在保留原审批流程的基础上,市场监管部门为通过评审的企业开辟便利化审批的“绿色通道”,克服了前期评审与后期许可之间可能存在的脱节问题,用数字化手段,提升政务服务效率,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

不符合即退出

现场检查不合格,总部将不再享受便利化审批

事实上,优化准入并不意味着食品安全监管标准的降低,对于通过便利化审批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门店,区市场监管局在门店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30个工作日内,对其食品经营活动开展首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黄丽瑢介绍说,除检查门店的现场布局流程、设施设备必须符合食品经营许可的法定条件外,还要检查门店实际情况是否与申请许可时承诺的内容一致,食品经营条件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如发现食品经营者的食品经营条件不符合要求,或者提交的申请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相关企业总部也将被移出“许可便利名录”,不再享受便利化审批举措,进一步体现了服务型监管的要求。

连锁食品经营许可便利化制度的出台不改变现有的许可流程,不降低现有的许可标准,不改变现有的许可属地管辖和管辖层级,而是对审批环节和流程进行的优化再造。

下一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将充分利用技术手段,结合“一业一证”改革要求,在便利许可审批的基础上积极推进许可证电子证书等应用,继续深化许可证电子证书等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推动建设多部门、多场景的“互联网+监管”,形成多元共治的新格局。

标签:

来源:东方网
0
上一篇: 下一篇:

最近更新

  Copyright @ 2001-2013 www.caixun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彩迅新闻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2018864号-1

  网站所登新闻、资讯等内容, 均为相关单位具有著作权,转载请注明出处

  未经彩迅新闻网书面授权,请勿建立镜像 联系我们:  291 32 36@qq.com

营业执照公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