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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因疫情原因导致2022年12月13日至2023年1月未上课,这部分保教费及生活费教育局有没有文件规定是怎么处理的?”日前,有广东东莞家长反映疫情影响下的幼儿园退费问题。
“目前国家和省暂无就疫情影响出台相关教育退费的指引文件。”东莞市发展改革局2月6日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答复称,根据《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东莞市教育局 东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东发改〔2019〕308号),目前我市幼儿园保教费实行按月收费,按照“由于放假、请假、转学、退学、插班等原因幼儿当月在园天数不足4天(含4天)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80%退还;超过4天但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50%退还;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不退还所缴保教费。未就读月份应全额退费”规定退费。
在河南汝州,也有网友咨询类似问题——2022年夏季,杨楼镇星之源幼儿园收费后,只上了四周学。因是幼儿,没有网课,一直待在家里,只布置一些日常作业。现如今本季度又要开学了,学校无任何回应上季度学费和生活费退补问题,也无任何回应本季度学费生活费收费标准。
2月8日,汝州市教体局表示,星之源幼儿园已于2023年1月31日下发了致家长的一封信,明确说明上半学期的学费可抵下学期学费,开学只需再交一个月学费即可。
此外,甘肃秦安县有网友指出,2022年国庆假期结束没多久,当地幼儿园一直没有开学,等于这个学期除了国庆假期就上了一个月,新学期又要开始了,希望教育局能出个文件,明确退费标准。
秦安县教育局2月4日解释,伙食费实行“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单独管理、专款专用、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疫情停课期间的伙食费由幼儿园按天结算退还家长。幼儿园保教费按学期收取,收费实行退园退费制度,幼儿提出退园申请,经折算退还剩余费用。县教育局正在加紧研究制定《秦安县保教费退费办法和标准》,不断规范全县幼儿园收费与退费标准,督促各幼儿园严格执行各项收费制度、规范办园行为,努力做好学前教育工作,保障幼儿及家长合法权益不受损失。
在甘肃武威,有网友反映,去年九月份报的私立幼儿园,九月份上了十几天课就国庆放假了,国庆放假后又上了一周课,因为疫情封控又停课,之后再没有上学就通知放假了,这个学费要怎么处理?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介绍,经核实,为落实好教育收费政策,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幼儿园收费行为,市教育局已于2022年12月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收费退付工作通知》(武教职成发〔2022〕28号)。按照通知精神,凡已经收取了保教费和伙食费的幼儿园需根据本学期幼儿实际在园天数进行核算,其中:保教费按月计算,幼儿在园天数不足15天(含15天)的按半月计算,超过15天的按1月计算,伙食费按天计算,所有费用据实核算,结余部分全部退还,停园天数以教育主管部门通知停园日至批准开园前1日计算,同时,要求各幼儿园在确定退费方式时充分尊重家长意愿和选择,退还方式可选择为抵顶下学期同项目费用或直接退费,由双方书面协议确认。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到,上述幼儿园已于近期就保教费、伙食费等费用退付问题与留言人达成协议,协议约定其孩子2022年秋季学期结余缴费用于抵顶2023年春季学期同项目费用。
答复还称,市政府已要求市教育局加大幼儿园停园期间收费退付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家长关切、消除家长疑虑,同时,强化幼儿园退费政策落实情况监管,确保政策落实落细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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