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的统计,该市11家市属公立医院目前累积的医疗欠费共有8157万元,欠费人数有8000多人。
关于医疗费的话题一直备受社会关注。医院承担着救死扶伤的责任,对于患者特别是急症患者必须予以救治。但救治需要费用,患者如果无力承担,费用首当其冲落在了医院。如果医疗欠费太多,医院自然难以为继。
随着《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这两个与医疗费有关的法规正式实施,为解决患者无钱但需急救的困境迈出实质性一步。但这一步如果没有更多的配套措施跟上,就难以走远。对患者而言,救治远不止急救这一环,急救之后的后续治疗如何处理也是问题。另外,那些没有纳入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病人,因病返贫或家庭确实特别困难,交不起医疗费,怎么办?看来,要解决医院医疗欠费问题,就得细化措施,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实践中,各地也推出了很多好的措施,如宁夏今年4月全面推行县级以下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先住院后付费”的诊疗服务模式:患者如果确有困难、一时难以交清,可以和医院签订还款协议,可在一年内还清。这些措施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对解决目前的医疗欠费问题和患者无钱治病的问题,提供了很好的实践样本。这些好的措施不能局限于一省一市,不能产生地区差异,而应通过顶层设计的方式让各地普遍推行,全面共享。
由政府按比例解决医院医疗欠费问题,能解决医院的一时之难,但无法治本。治医院医疗欠费的“顽疾”,就得治患者无钱治疗的“病”。对那些家庭特别困难、确需救助的患者,必须在国家层面建立大病救助体系,加大医疗救助力度,让有大病又有困难的人能够得到及时治疗,治病费用有人来管。对那些有能力支付而恶意拖欠医疗费用的患者,要采取曝光、走司法追缴途径和纳入社会诚信黑名单等措施,让其付出相应的代价。